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周口市区110千伏港区输变电工程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
电压等级(kV)
|
工程概况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单位
|
周口市区110千伏港区输变电工程
|
110
|
(1)110kV港区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110kV港区变电站,规划建设50 MVA主变压器3台,本期建设50 MVA主变压器1台,容量50MVA,户外布置;(2)周口谷庄-港区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16km,谷庄变~25#塔110 kV谷港线与110kV谷武线同塔双回架设,25#塔~港区变同塔双回路架设,本期单侧挂线(跨越大广高速段同塔双回路架设);(3)220kV谷庄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
周口市港区物流产业集聚区、商水县
|
瑞能(河南)科技有限公司
|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对环保验收工作要求,结合本次所有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调查工作主要内容为:调查环境影响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确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调试运行期间对环境已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因子
1.调查范围: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和公众意见等。
2.调查因子:(1)生态环境:调查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破坏和进行恢复的情况,以及工程占地类型、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弃土渣场的恢复与防护情况;(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3)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和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周口供电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路1 号
联系电话:0394-8215238
2.验收调查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瑞能(河南)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明路47号
联系电话:0371-66355006
特此公示!
|